2022年12月30日,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针对督查发现燃煤散烧、秸秆枯枝落叶和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问题,提出六项措施加强双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
通知指出,1月份是济源示范区空气质量最差的月份,2022年1月份仅保住3个优良天,有10个重污染天气,给全面空气质量目标完成背上了沉重包袱。经对2023年1月份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预判,济源示范区和去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有3-4轮重度污染过程,仍为高湿静稳多发的不利气象因素为主。为避免不利局面再次发生,要求各单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对污染减排等措施紧急动员,积极抓好双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防控,严防空气质量恶化,力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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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同比明显减少
生态环境局牵头,工科创新委参与,继续实施电力、焦化、水泥、钢铁、玻璃等五大行业对标全省平均水平提醒约谈制度,推进重点行业集群对标,高质量发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强化管理减排。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小时数据超标治理和问题企业整改督促,落实小时数据超标排放、超绩效限值排放和违法排污未完成整改前生产调控要求。深入推进恒顺新材料、中联水泥深度治理等减排工程,加快已建成工程调试和运行管理,发挥治理减排成效。
二、全面加强社会面大气污染防控
公安、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各开发区、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烧散煤等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运用督查检查结果,依照规定落实扣减地方财力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面大气污染防控。
三、深入推进超标移动源治理减排
生态环境局要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通报不合格重型货车等信息,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依法停止相关车辆的营运和电子通行证办理,落实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和不合格机械进场作业施工,督促超标等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和机械进行深度治理或淘汰。
四、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生态环境局要结合气象等部门紧盯气象条件变化,扎实做好预测预判,及时提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各开发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强化对责任主体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力争预警期间重污染削峰、缩期、降频。
五、科学提升城乡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牵头做好城乡道路破损路段、未硬化停车场站、便道入口和路边裸露地面及堆场的集中整治,强化绿色保洁能力建设,健全城乡道路全覆盖清扫保洁机制,全面提升保洁水平。
六、盯紧高值热点等问题整治整改
对高值热点溯源调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检查和督导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单位要结合督查通报和整改台账要求,盯紧不放,落实违法查处、整改要求和销号制度,对未完成整改的违法排污问题要严格落实生产调控要求直至整改完成。
通知强调, 1月份空气质量保障是年度攻坚任务完成的重中之重。生态环境局要率先做好工业企业的减排督促和检查,深入落实2022年度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特别是百日攻坚任务的梳理、调度和核查,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管理,促进相关责任单位补短板强弱项,用扎实的工作保障1月份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来源| 济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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