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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获嘉县法院始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小微企业权益司法保护机制,积极为辖区企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日前,获嘉县法院当庭调解了一起小微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缓解了两家企业的经营压力,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河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安阳高新区某保温建材经销部,两家公司均为小微企业。2019年起,被告陆续在原告处购买挤塑板,2021年10月,经过双方对账,被告共欠原告挤塑板货款154430元。后双方又陆续发生业务往来,经过结算,被告尚欠货款117882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2022年12月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永静了解到,原被告两家企业经营规模均比较小,而且自双方合作以来关系比较融洽,以前从未因产品质量和货款支付发生纠纷。近段时间,由于受疫情影响,被告在经销产品时销售货款回流不及时,影响了向原告支付货款的进度。鉴于此种情况,为了维护双方稳定的合作经营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法官遂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为减少企业诉累,法官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审。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官随即主持就具体事项进行沟通,经过多轮协商,原告对被告经营状况表示理解和同情,同意被告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了满意的调解协议。12月25日,被告已按约如期将第一期货款30000元支付给了原告。
就这样,获嘉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方式顺利化解了这起涉企纠纷,以能动司法的实际行动,给小微企业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两个企业实现了互谅互让、合作共赢的良好效果。
(桑鹏)
关键词: 获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