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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把每个被盗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为线索,在更大范围内协查摸排,一方面为打拐工作助力,另一方面以案说法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11年前,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发生《出生医学证明》被盗事件,现场清查发现被盗出生医学证明2885份,二次清查又发现2000份出生证明不知去向,共计4885份被盗。近日据报道,商丘市警方表示,此案已侦破。有13名涉案人员被立案查处,其中商丘妇幼保健院一科室的科长、副科长两人已被抓捕,被起诉到当地法院。该案中,还有一部分涉案工作人员正接受相关调查。
《出生医学证明》是名副其实的“人生第一证”,作为一份具有法律证明力的文件,《出生医学证明》除了用于办理户口登记,也是孩子入托入学和接受保健服务等凭证。每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都对应着一个婴儿的身份得到法律确认,4885份被盗的《出生医学证明》掩盖了多少罪恶,有多少来路不明的婴儿因此被“洗白”了身份?这是此案备受关注的焦点。
此案举报人、民间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向媒体提供了一份他与商丘市警方办案人员对话的录音,该办案人员在录音中表示,公安机关通过逐一排查,联系到前述所有用丢失出生证入户的孩子们,经提取DNA比对,未发现有被拐卖儿童的情况。不过在这一批以丢失的出生证入户的孩子中,有孩子是因为家庭贫穷、家里孩子多等原因无法养育,被遗弃;也有的孩子因母亲未婚先育被卖掉。在这条罪恶的利益链条之中,即使目前“未发现有被拐卖儿童的情况”,也并不意味着买卖双方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刑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刑法还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难看出,仅凭购买和使用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家”就不应该置身事外。实际上,这也正是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大案发生的关键——相当一部分“买家”并未因此感受到切肤之痛,潜在的市场需求又反过来刺激更多人铤而走险。
纵观各类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案件,“医疗内鬼”的存在都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司法打击的重点。比如前述商丘案就属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时任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科长、副科长均涉案。在此过程中,各路“买家”也绝不应就此轻轻放过。“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能堵住《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漏洞,拐卖儿童案件将大大减少,而这首先就应该明确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商丘此案虽已告破,但尚未结束——不妨把每个被盗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为线索,在更大范围内协查摸排,一方面为打拐工作助力,另一方面以案说法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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