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流动性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105号)
(资料图片)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流动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时间
2022年12月1日0时至12月2日24时。
二、管理区域
菏宝高速以北、沁河以南、神农大道以东、东环路以西。
三、管理要求
1.管理区域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足不出户,居家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流动性管理区域。
2.管理区域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安全生产、供水供电、物资保供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
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居家办公、足不出户。
4.管理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场所、商业网点、经营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5.管理区域内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开辟绿色通道,“点对点”闭环转运,及时救治;居民有生活物资需求的,由所在村街(社区)根据实际需要保障。
四、开展核酸检测
在流动性管理期间有序高效组织全员核酸检测,所有人员要准时参加,确保“应检尽检、一人不漏”。核酸检测时间为12月1日、2日上午7:00—10:30。请广大居民群众按所在街道、村街(社区)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不扎堆、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沁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