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阳交警: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为了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摒弃交通出行陋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与《南都晨报》社联合推出trong>栏目,征集交通事故当事人讲亲身经历、警示感悟,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由记者整理后利用《南都晨报》及农业经济新媒体进行匿名推出,南阳交警新媒体将同步进行报道,旨在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有益的启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资料图)
“讲述自己的故事,让更多的人吸取事故教训,从而远离事故伤害”,期待交通事故当事人积极参与,故事被采纳的,将赠送一份纪念品。
日前,本报联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推出“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栏目,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踊跃参与,纷纷向记者打电话或发邮件,讲述自己的故事。日前,湖北的小秋(化名)发来邮件,向记者讲述了她因为不戴头盔而遭遇的一场车祸的经历,希望可以让市民从中获得警示。
“在我额前的头发里,隐藏着一块小拇指盖大小的伤痕,每当用手触摸的时候,总忍不住会想起当时骑摩托车的情形,那次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爱美的同时要先保命。”记者在小秋的邮件中深切感受到她的后悔之情。
3年前,小秋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是电动车。“我不喜欢戴头盔,头盔太沉,也会把发型压变形。我上班的路途也就十几分钟,戴头盔很麻烦,也从没遇到过意外,所以那时我骑电动车从来不戴头盔。”小秋说,“可有一天,我因为早晨贪睡了一小会,担心上班迟到,所以当天骑车的速度比往日快了一些。在一个路口,黄灯亮时,我的前面有一辆箱式货车,司机本来准备抢黄灯过去,可能又觉得来不及,就踩了个紧急刹车。结果我判断失误,那辆货车突然停下,我追尾撞上了,连人带车摔下地,刹那间,鲜血顺着我的额头流了下来。”
“后来,我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说我幸好没有伤到要害,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要么毁容,要么脑受伤。而且骑电动车追尾货车,我得负全责。这起小事故,不仅在我的额头上留了个疤,在我心里也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迹。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了,我要告诉那些因为爱美、害怕戴头盔而压乱发型的的人们,骑电动车时一定要铭记安全第一,戴好头盔,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后悔。”小秋说。
(南都晨报11月29日05版报道)
小小头盔,有大大的作用
戴与不戴,是生死之别
已经有血的教训
告诉我们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了
难道还不足以重视吗
头盔是个宝
少了它,碎的可能就是家
蜀黍的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您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遵守交规
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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