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日报》A07版
乍然一看,以为是“双汇”火腿肠,不仔细辨认,很难发现细微的差别。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机关算尽太聪明,企图鱼龙混杂“搭便车”,利用消费者对“双汇”的忠爱,获取不法利益。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双汇”商标系列侵权案。
原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全国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2012年,双汇公司研发投入市场“台式烤香肠”小包装,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台式烤香肠”小包装的外观专利设计。近期,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与其“台式烤香肠”小包装极为相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由焦作某食品公司生产销售。双汇公司随即将焦作某食品公司诉至修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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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焦作某食品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在包装、装潢上抄袭了原告双汇公司,足以使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认、混淆,被告焦作某食品公司具有“攀商誉”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后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焦作某食品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双汇公司产品包装、装潢的行为,对其包装、装潢进行改版,并赔偿原告双汇公司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支出费用共计8万元。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大部分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由修武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面对这一新任务、新挑战,该院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专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多举措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震慑力度,严厉制止生产经营中的“搭便车”“不劳而获”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振奋创新企业信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田某在未取得卡特、小松、沃尔沃等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回收废旧喷油器总成、购买假冒注册商标标贴等方法,雇佣工人在其家中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喷油器总成,并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通过网络销售给被告人王某、傅某等14人。其间,被告人田某销售金额超过406万元,被告人王某、傅某等14人销售金额8余万元至140余万元不等。后经过三次网上审理,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王某等14名被告人主动退还违法所得100.8万元,预缴罚金183万元。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同时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认罪态度等,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傅某等14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和相应罚金,为保护知识产权、防止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外流,判决修武县公安局依法予以销毁。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智力劳动者享有的独占所有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修武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商会共同签署了《焦作市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各单位在知识产权领域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推动构建“一站式保护、全流程服务、多元化解纷”的工作格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花花牛”是河南花花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花牛公司)独家申请、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著名商标,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忠爱,在竞争激烈的乳业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最近,花花牛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大批售价仅1.5元的仿冒“花花牛”商标的系列饮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销售该产品的焦作某批发门市部诉至修武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焦作某批发门市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销售瓶身明显位置标注有“花花牛乳业(聊城)有限公司”字样的饮品,其中“花花牛”文字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上的文字极其近似,极易误导消费者,误认为是原告河南花花牛公司生产的商品或与原告具有特定的联系,具有明显攀附原告商誉的目的。被告焦作某批发门市部作为饮料批发经营者,不同于一般公众,对饮料行业的品牌及价格应当较为熟悉,对销售的产品在主观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又未能提供发货单、收据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的合法来源,不能说明商品供应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故其依法应予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被告焦作某食品批发门市部侵权的性质、情节、过错程度、后果、获利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焦作某食品批发门市部赔偿原告花花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修武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0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0余件。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素养和审判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着力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体系,切实筑牢知识产权法律堤坝,撑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伞”,助推全市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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