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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贾辉 张明蓓 刘百鹏)11月26日,寒风凛冽,郑州市主城区流动性管理的第二天。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群众提供线索,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中牟县郑庵镇西赵村,对一处非法气体存储充装点进行了突击查处。
上午11时,郑州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卫华指挥若定,调兵遣将,带领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插该气体充装作业现场,使在场人员措手不及。并联合中牟县应急、公安部门执法人员控制现场人员,对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过清点,共查获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钢瓶约330支,充装排3座,氮气储罐1个18立方,氩气储罐1个8立方,二氧化碳储罐1个29立方。该非法窝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爆炸、火灾等安全隐患,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如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
对现场狡辩的涉案人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党总支部书记、支队长张魁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当事人生意不是不能做,而是要做合法生意,一定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深刻吸取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做遵纪守法讲安全的生产经营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无证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构成危险作业罪,相关人员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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