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区点位进行督导,并对前期通报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到位,请相关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督导存在问题
一、督导点位:建筑工地、小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责任单位:住建局
整改时限:11月25日
1、滨河富地二期,施工工人未戴安全帽
2、滨河富地二期围挡无公益广告
3、滨河富地二期围挡外环境卫生差,垃圾未清理
4、湖滨花园建筑工地围挡缺少二十大宣传内容
5、滨河经典小区入口处缺少二十大宣传内容
6、门口警示牌破损
7、三馆门口路缘石松动
二、督导点位:主次干道、公园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11月25日
8、行政路垃圾箱分类不符合标准,应分为可回收和其他两类
三、督导点位:玉泉小区
责任单位:银基水务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11月25日
9、公益广告类别不全,二十大内容需更新
10、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11、垃圾未分类,垃圾桶盖子未盖,有垃圾溢出现象
12、院内杂物堆积
13、院内车辆乱停乱放,未划分停车线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涉及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到位并持续巩固。提高嵩县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倡导“文明、绿色、环保、和谐”的生活理念,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畅通有序、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