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区点位进行督导,并对前期通报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到位,请相关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资料图】
督导存在问题
一、督导点位:主次干道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11月24日
1、自然资源局门前党建雕塑破损
二、督导点位:主次干道
责任单位:公路局
整改时限:11月24日
2、白云大道上公益广告陈旧、破损
3、公益广告内容需更换
三、督导点位:主次干道
责任单位:交警队
整改时限:11月24日
4、白云大道跨接广告内容需更新
四、督导点位:行政路公安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公安局
整改时限:11月24日
5、公安局家属院门口宣传栏内容需更新
6、宣传栏内版面破损
五、督导点位:建筑工地
责任单位:住建局
整改时限:11月24日
7、振兴路顺飞大厦工地围挡上公益广告内容需更换,住建局要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围挡进行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
8、道路名牌混乱,表达不清楚
六、督导点位:主次干道
责任单位:交通局
整改时限:11月24日
9、白云大道公交站牌公益广告内容需更换
七、督导点位:嵩县中医院
责任单位:嵩县中医院
整改时限:11月24日
10、中医院门口公益广告内容需更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涉及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到位并持续巩固。提高嵩县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倡导“文明、绿色、环保、和谐”的生活理念,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畅通有序、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