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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焦作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下,成功找到“下落不明”、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2014年,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焦作市某置业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经省高院判决,置业公司需赔偿袁某某各项损失140万元。因置业公司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袁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未发现置业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靳某某也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该案在申请执行人袁某某提供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查找法定代表人靳某某的下落,均没有收获。经核查线索,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一直在多方调查。近日,执行干警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推动下,获得了靳某某的电话号码、详细住址等信息。至此,下落不明的靳某某终于被找到,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法院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靳某某当场履行3万元,并初步达成还款计划。
下一步,焦作中院将持续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创新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全力保障执行工作不缺位,公平正义不缺席。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总监: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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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