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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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电话就“应接不暇”
刚提车
保险公司电话就“轮番轰炸”
到底
谁走漏了我的电话号码
一案来解析
一天30多个电话精准骚扰
王女士喜买钟意新房
正值兴头上
家具品牌、户型设计
推介电话接二连三
有时一天30多个
令她不堪其扰
更为震惊和可怕的是
购房者姓名、电话
楼盘位置、单元房号
房屋面积等情况
对方了如指掌
王女士想想后怕遂报警
售楼处“内鬼”渐出水面
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
盗卖业主个人信息终获刑
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李某利用房地产公司工作便利
非法窃取业主个人信息
并向他人出售
非法获利5.5万元
情节严重
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
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相关规定
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5万元
该判决已生效
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
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
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
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作为个人
应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
不随意相信不明来源短信及链接
通过合法正规平台网购等
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窃取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素材来源: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