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宛政文〔2022〕6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资料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组建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宛建〔2022〕2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照《南阳市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成立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及运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规范经营。
二、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为国有资本,公司级次为市管重点骨干企业,按正处级规格配备。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出资人,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监督起草公司章程,提名人事任免。
三、公司的重点业务发展方向:
(一)全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和服务。
(二)市属平台公司组织实施及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三)经市政府授权,与央企组建联合体或合资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南阳市建筑业骨干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参与项目建设。
(四)政策性保障住房及市场化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筹集、运营。
(五)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六)利用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积极开展域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展示南阳形象,发展壮大企业。
四、市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注册登记、资产划转等手续;理顺投资、建设及管理等各环节要素,整合住建系统经营性资产,采用母子公司架构划转合并整合住建系统现有企业和转企改制后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按程序划入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按照市场化运作,其他涉及城乡建设的国有企业和改制后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也要尽快完成划转、合并。
五、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意见和决策部署,抓紧推动南阳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性运作,并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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