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漯河交警:
01 无牌+醉驾+准驾不符
10月14日21时03分,张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临颍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环路口处时,被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后经查,张某某持有C1驾驶证,属于醉酒后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02 醉驾只因离家近
侥幸心理在作祟
10月7日20时30分许,赵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临颍县杜曲镇杜街村大十字路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6mg/100ml。
赵某某称晚上吃饭期间喝了一杯白酒,以为离家近距离短,沿途不会遇到执勤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赵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3 家门囗侥幸酒驾
路遇交警被查获
10月10日晚,漯河交警郾城大队执勤民警在太白山路与辽河路口对一辆小型客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0mg/100ml,驾驶员属于酒驾。
驾驶员称,晚上和朋友在居住的小区北门吃饭期间喝了一两白酒,饭后便驾车绕到南门回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查获。
郾城大队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04 酒驾接孩子 被依法查处
10月16日20时22分,漯河交警郾城大队执勤民警在交通北路与岷江路口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三轮车的违法行为,经对驾驶员赵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
赵某称当晚吃饭期间喝了一两左右的白酒,以为周末不会有执勤交警查酒驾,饭后便驾车去学校接孩子,途中被民警查获。
郾城大队执勤民警对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酒驾的危害,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05 女司机酒后驾车上路
10月15日凌晨00时30分,朱女士酒后驾驶一辆新能源小型汽车,行驶至汾河路与韶山路口时,被漯河交警召陵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朱女士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的成本
编辑:王家辉
审核:张鸿雁
校对:袁景泰
关键词: 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