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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漯河市政府办印发通知,《漯河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小编摘选了部分内容
■ 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统一管理、智慧共享的原则和道路畅通、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创新停车技术应用,形成以配建专用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智能化、信息化停车管理体系,解决城市停车难、乱停车、收费不规范以及侵占公共停车资源等问题,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
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停放服务的有效监管,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车辆停放市场经营秩序。
坚持自愿共建
积极推进内部停车设施开放,引导、鼓励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用地,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自愿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
坚持便民服务
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和停车需求、道路交通承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适度超前配置停车资源,综合运用停车收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慢行系统建设等方式,促进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协调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
积极引入科技手段,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建立全市车位资源互联网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停车”模式,提高停车管理智能化水平。
■强化停车设施规划
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积极做好停车设施普查,摸清资源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
落实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加强建设项目管控,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严格落实城区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和停车场设计规范配建、增建停车场,并按照《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配建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所需。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有效保障建设用地
将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切实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需求。支持城区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楼、库),提高土地复合利用率。在不影响土地供应的前提下,鼓励盘活存量用地、政府储备土地或暂不开发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居民小区及临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资源建设停车场。
■推动停车管理设施建设
加大停车设施投融资力度
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漯河市城区公共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授权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作为特许经营实施机构。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单位。
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
在保证通行安全顺畅的前提下,科学施划主次干道沿线、商铺门前区域、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的停车泊位,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在背街里巷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周边临时停车问题在学校、医院、农(集)贸市场周边等车流量较大区域,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
加快市级公共停车管理系统建设
全面开展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普查,建立城区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总量、分布状况、权属、收费等基础信息。整合、共享各类市区停车资源,建设智能诱导、智能管理、智能收费、智能分析的市级公共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智慧停车数据与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共享,为广大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实时查询、在线预订、导航服务、监督管理、无感支付、数据共享等智能化服务,加快实现城区停车管理“一张网、一张图、一个APP”。
加快智慧停车终端设施(硬件)建设
全面系统梳理城区停车泊位,科学设置泊位编号、停车信息牌。对停车压力较大的城市支路、背街里巷以及小区出入口通道等地段增设停车泊位管理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监控和杆件,结合城市绿化、路灯改造工程,建设高位视频枪机和智能道闸等终端设备,实时采集车辆车牌、车辆特征、停车时间等信息,并将数据实时传输至市级公共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完成车辆登记和研判。
■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开放
加快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开放停车设施,盘活存量停车资源。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采取错时开放、有偿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强化停车秩序管理
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
常态化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围绕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农(集)贸市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的交通堵点和秩序乱点,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占压绿化、堵塞通道、私设泊位、破坏设施、挤占无障碍停车泊位等不文明、不规范、不合法行为。结合市政建设、道路改造、城市更新、慢行系统建设等工程,完善区域公共交通、步行和共享单车设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规范停车、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停车习惯。
加强停车行业监督管理
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工作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及时备案。加强停车服务及收费监管,严厉打击乱收费、无证照经营、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制定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停车行业加强技能培训及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依法规范住宅小区内停车秩序
组织开展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库)专项治理,对停车泊位(库)去功能化、车辆停放混乱、私圈乱占停车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挖潜、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资源。鼓励住宅小区内闲置停车泊位有偿对外租赁,确保住宅小区内停车设施正常使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停车社会分担率明显提升。
关键词: 停车管理